劳动合同终止
是指由于出现法定情形使得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消灭,其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终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存在。
那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哪些情形之下劳动合同会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
01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期截至时,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有一点要注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期限,不会因期满而终止。
02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退休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依法提前退休等情况,只要劳动者符合条件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即终止。
03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
▲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
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劳动者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的,都属于主体消灭,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只能终止。
04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意味着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消灭,用人单位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只能终止。
05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具体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的前提下,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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